拍 卖 公 告
受诸暨市人民法院委托,定于2012年10月31日上午10时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(暨东路58号)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物:
一、拍卖标的物(以现状展示实物为准)
1、坐落于诸暨市暨阳街道丰南路1号住宅房地产,其中有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3322.3 m2,无《房屋所有权证》的建筑物建筑面积106.68 m2,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(注:独用面积)2378.8 m2,起拍参考价1192万元;
2、浙江火华包装有限公司所属坐落于店口镇湄池江东路130号工业房地产,有证建筑物面积2468.7 m2(其中59.4 m2已灭失),无证建筑物面积1467.5 m2,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(注:独用面积)6255.9 m2,起拍参考价868万元;
3、诸暨市暨阳街道友谊路108号白云山庄18幢010501室住宅、010601室阁楼及16幢009架空层,证载建筑面积依次为155.84 m2、67.44 m2、24.42 m2,起拍参考价123万元。
二、报名事项(报名费:100元/位)
意向参拍人于2012年10月30日(9:30-12:00/ 14:00-16:00)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,随带本人或单位有效证件(复印件四份,附单位公章)及缴纳参拍保证金1#标的120万元、2#标的90万元、3#标的13万元(不计息),且每份参拍保证金只能参拍保证金数额相对应的标的。
保证金缴入单位: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开 户 行: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
帐 号:292036102018010175925
三、标的展示:2012年10月29、30日于标的物所在地。
四、咨询电话:85144310、85115317、18969535730。
请本案的当事人、担保物权人、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,参拍的需办理报名手续,缺席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
绍兴市拍卖商行有限责任公司
二○一二年十月十一日